101年評價職位人員甄試(簡章下載)


台灣自來水公司95、97、100年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考題及解答


台灣自來水公司101年評價職位人員甄試【作業時程表】

試別

要 項

時 間

備 註

第一試︱筆試

公告簡章

101229(星期三)

於台灣自來水公司及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公告。

報名期間

101316(星期五)09:00

327(星期二)18:00

一律採線上報名作業,報名後請儘速繳款,請注意繳款期限,逾期恕不受理。

網路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

101510(星期四)

請至台灣金融研訓院(以下簡稱本院)網站查詢測驗試場位置、編號,並直接由網頁列印,不另行郵寄。

測驗日期

101520(星期日)

設置北、中、南、東考區;請詳閱應試說明及測驗入場通知書上所載之相關測驗規範。

試題與選擇題解答公告

101521(星期一)

應考人可於10152112:00起至本院查詢。

試題疑義申請

10152112:00

52212:00

試題疑義申請由本院網站登入申請,逾期及其它方式申請恕不受理。

測驗結果查詢

10166(星期三)

請至本院網站查詢測驗結果,恕不另行寄發測驗結果通知書。

測驗成績複查申請

10166(星期三)09:00起至67(星期三)18:00

採網路申請,逾期恕不受理,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複查結果於101613日以掛號寄發並輔以手機簡訊通知。

第二試︱口試/體能測驗

網路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

10166(星期三)

僅設台中考區,應考人請於10166日起至本院網站查詢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注意事項。

測驗日期

預定101614(星期四)起至618(星期一)

請依入場通知書所載日期及時間,至指定地點辦理報到。

錄取名單公告

101622(星期五)

請至本院網站查詢,相關錄取人員名單移請台灣自來水公司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註: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甄試類別、錄取名額及甄試方式

一、技術士操作類(54)

分發區處

(類組代碼)

錄取名額

工作轄區地點

工作性質

第一區管理處

(C3501)

4

基隆市、新北市淡水、金山、萬里、貢寮

1.從事水源、水庫之保育管理維護及取水、淨水、供水、廢水、毒化物等機電及電腦主機處理設備之操作、維護、管理與安全衛生等業務(需從事廠、場、站三班制輪班操作)。

2.淨水廠、場、站操作輪班為24小時分三班輪流制。

第二區管理處

(C3502)

13

桃園縣、新北市林口

第三區管理處

(C3503)

7

新竹縣市、苗栗縣

第四區管理處

(C3504)

6

台中市、南投縣

第五區管理處

(C3505)

4

雲林縣、嘉義縣市

第六區管理處

(C3506)

1

台南市

第七區管理處

(C3507)

12

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

第八區管理處

(C3508)

2

宜蘭縣

第十一區管理處

(C3509)

3

彰化縣

第十二區管理處

(C3510)

2

新北市

甄試方式: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包括一般法律常識、公民、電子計算機概論及國文閱讀測驗等(占筆試成績30%

2.專業科目:

1)高中(職)物理化學(占筆試成績35%

2)基本電學(占筆試成績35%

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


二、技術士化驗類(7)

分發區處

(類組代碼)

錄取名額

工作轄區地點

工作性質

第二區管理處

(C3601)

1

桃園縣、新北市林口

從事水質取樣、檢驗、紀錄、分析與水處理等業務。

第四區管理處

(C3602)

2

台中市、南投縣

第五區管理處

(C3603)

2

雲林縣、嘉義縣市

第六區管理處

(C3604)

1

台南市

第十二區管理處

(C3605)

1

新北市

甄試方式: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包括一般法律常識、公民、電子計算機概論及國文閱讀測驗等(占筆試成績30%

2.專業科目:

1)高中(職)物理化學(占筆試成績35%

2)高中(職)分析化學及檢驗室操作需知(占筆試成績35%

第二試-口試


三、技術士裝修類(26)

分發區處

(類組代碼)

錄取名額

工作轄區地點

工作性質

第一區管理處

(C3701)

1

基隆市、新北市淡水、金山、萬里、貢寮

1.從事管網設備之檢測維修、用戶新裝試壓、水表裝拆、維修及校驗等業務(需從事檢測、修漏、裝拆水表等外勤工作)。

2.如為測漏工作依本公司漏水防治大隊北、中、南、東區分隊轄區為主。

第二區管理處

(C3702)

3

桃園縣、新北市林口

第四區管理處

(C3703)

4

台中市、南投縣

第五區管理處

(C3704)

6

雲林縣、嘉義縣市

第六區管理處

(C3705)

5

台南市

第十一區管理處

(C3706)

2

彰化縣

第十二區管理處

(C3707)

5

新北市

甄試方式: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包括一般法律常識、公民、電子計算機概論及國文閱讀測驗等(占筆試成績30%

2.專業科目:

1)高中(職)配管裝修(占筆試成績35%

2)配管與儀器操作原理(占筆試成績35%

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


四、技術士工程類(24)

分發區處

(類組代碼)

錄取名額

工作轄區地點

工作性質

第一區管理處

(C3801)

1

基隆市、新北市淡水、金山、萬里、貢寮

從事測量、設計、繪製圖、施工、監工等業務。

第二區管理處

(C3802)

1

桃園縣、新北市林口

第三區管理處

(C3803)

1

新竹縣市、苗栗縣

第四區管理處

(C3804)

4

台中市、南投縣

第五區管理處

(C3805)

4

雲林縣、嘉義縣市

第六區管理處

(C3806)

4

台南市

第七區管理處

(C3807)

1

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

第八區管理處

(C3808)

3

宜蘭縣

第九區管理處

(C3809)

1

花蓮縣

第十一區管理處

(C3810)

1

彰化縣

北區工程處

(C3811)

1

花蓮、宜蘭、新北市、桃園、新竹

中區工程處

(C3812)

2

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

甄試方式: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包括一般法律常識、公民、電子計算機概論及國文閱讀測驗等(占筆試成績30%

2.專業科目:

1)高中(職)土木及水管埋設施工(占筆試成績35%

2)電腦繪圖(AutoCad)(占筆試成績35%

第二試-口試


五、營運士業務類(25)

分發區處

(類組代碼)

錄取名額

工作轄區地點

工作性質

第二區管理處

(C3901)

1

桃園縣、新北市林口

從事電腦操作登打、計費、收費、資料登記管理、物料器材倉儲管理、表報統計等及其他相關業務。

第四區管理處

(C3902)

3

台中市、南投縣

第四區管理處

(限身心障礙者報考)

(C3903)

2

台中市、南投縣

第五區管理處

(C3904)

5

雲林縣、嘉義縣市

第六區管理處

(C3905)

5

台南市

第八區管理處

(C3906)

1

宜蘭縣

第十一區管理處

(C3907)

2

彰化縣

第十二區管理處

(C3908)

6

新北市

甄試方式: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包括一般法律常識、公民、電子計算機概論及國文閱讀測驗等(占筆試成績30%

2.專業科目:

1)企業管理概要(占筆試成績40%

2)英文(占筆試成績30%

第二試-口試


六、營運士抄表類 (31)

分發區處

(類組代碼)

錄取名額

工作轄區地點

工作性質

第二區管理處

(C4001)

5

桃園縣、新北市林口

1.從事抄表等業務。

2.外勤工作,需具汽車或機車駕照。

第四區管理處

(C4002)

2

台中市、南投縣

第五區管理處

(C4003)

7

雲林縣、嘉義縣市

第六區管理處

(C4004)

6

台南市

第七區管理處

(C4005)

2

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

第十一區管理處

(C4006)

3

彰化縣

第十二區管理處

(C4007)

6

新北市

甄試方式: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包括一般法律常識、公民、電子計算機概論及國文閱讀測驗等(占筆試成績30%

2.專業科目:

1)企業管理概要(占筆試成績40%

2)自來水法及台灣自來水公司營業章程(占筆試成績30%

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


七、營運士行政類(7)

分發區處

(類組代碼)

錄取名額

工作轄區地點

工作性質

總管理處

(限身心障礙者報考)

(C4101)

2

台中市

從事用地取得作業、不動產活化、土地帳務處理等業務。

第五區管理處

(C4102)

1

雲林縣、嘉義縣市

第十二區管理處

(限身心障礙者報考)

(C4103)

2

新北市

南區工程處

(C4104)

2

嘉義、台南、高雄、屏東

甄試方式: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包括一般法律常識、公民、電子計算機概論及國文閱讀測驗等(占筆試成績30%

2.專業科目:

1)土地法規(占筆試成績35%

2)民法物權編(占筆試成績35%

第二試-口試

 

 

測驗日期:101520(星期日)

節次

筆試科目

預備

測驗時間

題型及作答方式

1

共同科目

0800

0810~0900

均為四選一單選題,以2B鉛筆畫記作答。

2

專業科目一

0930

0940~1030

3

專業科目二

1100

1110~1200

設北、中、南、東考區

 

錄取及進用

 

一、依各區處各類別名額,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並得依各類科錄取名額酌取備取人員若干名。應考人不得要求跨區處或更改類科錄取;惟如某區處類科之正取人數未達該處原訂錄取名額時,本公司得由同類別其他相近區處之備取人員中,按成績高低依序遞補,備取人員候用期間至102131日止,得視各區處有適當職務出缺時,經試用合格後僱用,逾期則自動註銷其備取資格。

 

二、待遇:

 

()錄取人員受僱後,依「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遴用要點」規定,以第四工等第一級起薪(25,930元),嗣後之升等、支薪、調派依台灣自來水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進用人員如支領月退休俸者,自報到日起須依法停止支領,請審慎考量後再行報名。

 

三、義務:應受服務期間3年內,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調僱原分發單位以外之其他單位服務之限制,並於錄取報到時簽署切結書。

 

四、身分:錄取人員均屬「純勞工」,不具公務人員身分,一律投保勞工保險並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提撥勞工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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