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2012年3月29日 下午2:46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9日電)考試院會今天通過典試法修正草案,明定國考可採行量尺分數或百分位數等轉換方式,透過分數轉換,讓國考評分更公平,考生不必再「碰運氣」,擔心閱卷給分寬嚴不一。

考試院會通過典試法修正草案,全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考選部考選規劃司長黃慶章說,像稅務特考每次都1、2萬人報考,遇到這類考卷份數多的類科,一組閱卷老師改不完,需要第二組甚至第三組閱卷老師批改時,都 會在評閱前開會商議評分標準,召集人會隨時監看閱卷過程,並有報表顯示各組閱卷老師分數分布,目的就是要避免考生因為閱卷老師寬嚴不一,分數差太多。

考試院會今天修正通過的典試法修正草案則明訂,未來國考可以採行量尺分數或百分位數轉換分數,由典試委員會決議「分數轉換的方式及標準」。

黃慶章指出,未來閱卷不論給分寬或嚴,透過量尺或百分位數分數轉換後,評分寬嚴趨向一致,讓國考更公平。

除了考卷份數多的類科可能採取量尺分數轉換,黃慶章說,部分專技考試選考不同的類科,如果不同科目間難易度差很多,透過量尺分數轉換,也可避免爭議。

考試院會修正通過的典試法修正草案也明訂,為擴大題庫試題來源,增列得公開徵求、交換或購置國內外試題之規定;因應考試科目特殊需要,可以聘請有相當資歷的實務界人士參與典試工作。

另外,典試法修正草案也明訂,國家考試舉行完畢,試題及測驗式試題答案得對外布,但「考試性質特殊者,經考試院同意後,不予公布」。

黃慶章說,警察是帶槍的公務員,必須淘汰心理狀態不合適者,警察特考未來擬實施「心理測驗」,但如果公布試題答案,就測不出後續應考考生實際的心理狀況,因此修正典試法賦予法源,讓這類性質特殊的考試可不公布試題、答案。10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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