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合作金庫商業銀行101年新進人員甄試重要時程表 

試別

要  項

時  間

備  註

報名期間

101412(星期四)0900

426(星期四)1800

一律採網路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網路查詢入場通知書

10157(星期一) 0900

請至甄試專區查詢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試注意事項;請自行由網頁列印,不另行郵寄。

測驗日期

101512(星期六)下午

僅設台北考區

試題與選擇題

解答公告 

101514(星期一)1200

請至甄試專區查詢。

試題疑義申請

101514(星期一)1200

515(星期二)1800

請至甄試專區申請試題疑義,逾期恕不受理。

測驗結果查詢

10164(星期一) 0900

甄試專區公告開放查詢,不另行寄發書面通知

筆試成績複查申請

10164(星期一) 0900

65(星期二)1800

請至甄試專區申請複查,逾期恕不受理。

寄發複查結果

10168(星期五)

複查結果以掛號寄發並輔以手機簡訊通知。

網路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

10164(星期一) 0900

請至甄試專區查詢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注意事項。

測驗日期

101610(星期日)

1.僅設台北考區。

2.請依入場通知書所載時間及地點攜身分證件正本辦理報到,凡逾時經唱名3次未到者視同棄權,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網路查詢甄選結果通知書

101615(星期五) 0900

請至甄試專區查詢,錄取人員名單移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註: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及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貳、甄才類別、需才地區、報考資格條件、筆試測驗科目及錄取名額

 

一、本次甄選總計錄取320名,有關各項甄才類別所須具備之資格條件及筆試測驗科目如下表:

甄才類別

需才地區

(類組代碼)

學歷及資格條件

(所列條件均須符合)

筆試測驗科目及題型

(均考二科)

錄取名額

口試名額

儲備菁英

(GA)

台北

(C4501)

1.國內、外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學位證書。

2.英語程度通過下列任一語言測驗標準:

(1)全民英檢(GEPT)中高級檢定合格

(2)托福(IBT)71分或托福(CBT)197

(3)多益(TOEIC)750

(4)劍橋博思電腦職場英語檢測(BULATS) ALTE Level 3以上

(5)IELTS國際英語測試5.5

(6)外語能力測驗(FLPT)筆試達240分、面試達S2+

1.普通科目:國文及英文

(非選擇題)

2.專業科目:含國際金融、財務管理(單、複選題)

25

50

一般人員

(徵授信組)

台北桃園

(C4502)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者。

1.普通科目:國文及英文

(單選題)

2.專業科目:含徵授信理論與實務(單、複選題)、法律常識[票據法/銀行法/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單選題)

85

170

一般人員

(催收法務組)

台北桃園

(C4503)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

校畢業,且已取得學

士學位證書者。

1.普通科目:國文及英文

(單選題)

2.專業科目:含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票據法(單選題+非選擇題)

25

50

一般人員

(金融組)

台北桃園

(C4504)

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者。

1.普通科目:國文及英文
(
單選題)

2.專業科目:含會計學、貨幣銀行學、法律常識[票據法/銀行法/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單選題)

150

250

一般人員

(理財組)

台北

(C4505)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者

2.一年以上理財相關工作經驗。

3.已取得下列測驗合格證明書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

(2)「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規」或「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資格測驗」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業務人員資格測驗」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測驗」

(3)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4)投資型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1.普通科目:國文及英文

(單選題)

2.專業科目:理財規劃理論與實務(單選題)

15

30

中彰投

(C4506)

7

14

雲嘉南

(C4507)

6

12

高屏

(C4508)

7

14

備註:1.上表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2.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驗()證。目前尚未經前述單位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3.一般人員(理財組)須檢附之相關工作經驗年資及測驗合格證明書限於口試前一日(10169)前取得相關工作經驗年資限制,報考者如通過第一試(筆試)後,於第二試(口試)報到時須同時檢附以下二項工作經驗年資證明文件影本
(1)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請至各縣市勞保局申請或透過自
  
然人憑證線上查詢列印;
(2)
「服務機構所開立之在職證明、離職證明,並請服務機構加註工作部門及
  
職務內容」。(若服務機構開立之證明未加註職務內容,則應考人於口試報
  
到時,須當場具結加註。)

4. 101年應屆畢業生得先行報考,如獲通知參加口試,口試當天須出具由學校開立可於101731日以前畢業且取得畢業證書之證明,否則將取消應考資格

5.一般人員(徵授信組),錄取名額合計85名,其中75名需才地區為台北;10名需才地區為桃園

一般人員(催收法務組),錄取名額合計25名,其中20名需才地區為台北;5名需才地區為桃園

一般人員(金融組),錄取名額合計150名,其中140名需才地區為台北;10名需才地區為桃園

※各甄才類別需才地區之分發,係先依據甄試總成績高低順序後再參考個人志願(於報名網頁選填)分發進用。

6.應考人所繳證明文件資料如有偽造、變造、資格不符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於測驗前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二、其他共同資格條件: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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