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金融研訓院


中央存款保險公司101年正式職員甄試重要時程表

試別

要  項

時  間

備  註

報名期間

1015250900

6141800

一律採網路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網路查詢入場通知書

101625(星期一)

請於101625日起至本院中央存款保險公司101年正式職員甄試」甄試專區查詢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試注意事項;請自行由網頁列印,不另行郵寄。

測驗日期

101630(星期六)下午

僅設台北考區

試題公告

10172

請於當日1200後至本院網站查詢。

試題疑義申請

101721200

731800

應考人可於本院網站申請試題疑義,逾期恕不受理。

測驗結果查詢

101723(星期一)

應考人於本院網站公告開放查詢,不另行寄發書面通知

筆試成績複查申請

1017230900

7241800

應考人可於本院網站申請複查,逾期恕不受理。

寄發複查結果

101727(星期五)

複查結果以限時掛號寄發並輔以簡訊通知。

第二試(口試)相關文件與應注意事項查詢

101723(星期一)

請至本院網站查詢及下載列印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注意事項。

測驗日期

101729(星期日)

1.僅設台北考區。

2.請依入場通知書所載時間及地點攜身分證件正本辦理報到,凡逾時經唱名3次未到者視同棄權,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網路查詢甄試結果通知書

10183(星期五)

請於10183日起至本院網站查詢,錄取人員名單移請中央存款保險公司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註: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及本院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壹、報考資格條件、錄取名額、筆試科目

一、共同資格條件: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本次甄試總計錄取正取5名,備取5名,甄試類組學歷及資格條件、工作內容、錄取職等、錄取名額與工作地區,如下表:

甄試類組

(類組代碼)

學歷及資格條件

(均需具備)

工作內容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工作

地區

風險管理人員

(C9401)

一、國內、外大學商學、財務金融及法律相關科系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以上證書。

二、曾任職公、民營金融機構相當第7職等職位3年以上。

※口試得加分條件:

1.具碩士學歷者。

2.具高普考試(或相當考試)及格。

3.具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或其他相等程度)檢定合格證明。

4.具風險管理師、律師、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證書。

一、辦理要保機構承保風險控管相關業務。

二、辦理國內外金融監理及風險管理相關專題之分析研究。

三、辦理金融業及要保機構經營狀況之分析研究。

四、對要保機構辦理輔導、監管或接管。

五、辦理要保機構申報資料正確性之覆核及實地查核。

六、辦理要保機構資產負債評估。

七、其他與承保風險控管相關業務。

八、配合外埠出差。

5

5

台北市

1.上表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2.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請加附中文譯本(可委由翻譯社翻譯或自行翻譯);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驗證或公證人認證。目前若無我國駐外單位驗()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3.    報考人員須檢附相當職位證明文件。

4所繳證件資料如有偽造、變造、資格不符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外,於測驗前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三、筆試科目及題型,如下表:

測驗科目

測驗題型

專業科目1金融重要法規

(含銀行法、信用合作社法、農業金融法[含農會漁會信用部業務管理辦法]、存款保險條例、銀行[信用合作社]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銀行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問答題

專業科目2金融管理實務

(含金融機構風險管理實務、金融機構輔導、監管、接管實務、金融機構經營及管理實務。)

問答題

貳、甄試方式

一、第一試(筆試):專業科目共2科,題型為問答題。

二、第二試(口試):依應試人員第一試(筆試)成績順序,擇優通知正取及備取合計名額之3倍人數,參加第二試(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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