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金庫商業銀行100年度新進人員甄試
報名日期:100年5月9日 09:00~ 5月23日 18:00
筆試日期:100年6月12日
口試日期:100年7月9日
甄試類別、報考資格條件、筆試科目、需才地區及錄取名額
一、本次甄試總計錄取127名(含正取102名、備取25名),有關各類別所需具備學歷、語言能力、專業能力、工作經驗等資格條件及筆試科目如下表:
(一)菁英人員:
甄試類別 (類組代碼) |
需才地區 |
學歷及資格條件 (所列條件均須符合) |
筆試科目與題型 (均考二科) |
正取名額 |
備取名額 |
口試名額 |
儲備菁英(GA)
(A7601) |
台北 |
1.國內外大學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學位證書。 2.英語程度通過相當下列任一語言測驗標準者: (1)外語能力測驗(FLPT)筆試達240分、口試達S-2+; (2)全民英檢(GEPT)中高級檢定合格; (3)托福(IBT)達71分或托福(CBT)197分以上; (4)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BULATS)測驗達ALTE Level 3; (5)多益(TOEIC)達750分; (6)IELTS國際英語測試達5.5。 |
1.普通科目:國文及英文(題型為非選擇題)
2.專業科目:含國際金融、財務管理(題型為單、複選題)
|
25 |
4 |
60 |
菁英法務 (A7602) |
台北 |
1.國內外大學(含學院)畢業,且已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2.具備一年以上法務相關工作經驗。 3.具備中華民國律師證照。 |
1.普通科目:國文及英文(題型為非選擇題)
2.專業科目:銀行實務(題型為單選題) |
3 |
1 |
12 |
合計 |
28 |
5 |
72 |
(二)一般人員:
甄試類別 (類組代碼) |
需才地區 |
學歷及資格條件 (所列條件均須符合) |
筆試科目及題型 (均考二科) |
正取名額 |
備取名額 |
口試名額 |
法務組 (A7701) |
台北 |
國內外大學(含學院)法律相關科系畢業,且已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
1.普通科目:國文及英文(題型為單選題)
2.專業科目:含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票據法(題型為單選題+非選題) |
17 |
5 |
40 |
資訊組 (A7702) |
台北 |
國內外大學(含學院)畢業,且已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
1.普通科目:國文及英文(題型為單選題)
2.專業科目:含程式設計[以JAVA、C/C++、SQL、.NET語言為主]、系統分析、資料結構、資料庫應用、網路管理(題型為非選擇題) |
12 |
3 |
30 |
金融組 (A7703) |
台北 |
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研究所以上建議參加儲備菁英甄選) |
1.普通科目:國文及英文(題型為單選題)
2.專業科目:含會計學、貨幣銀行學、法律常識[票據法/銀行法/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題型為單選題) |
40 |
10 |
90 |
金融組 (A7704) |
桃園 |
5 |
2 |
18 |
||
合計 |
74 |
20 |
178 |
(三)有關報考資格相關注意事項:
1.以上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2.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可自行翻譯或委由翻譯社翻譯);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簽證。目前無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3.以上所列英語能力檢定成績單及工作經驗限於口試前一日(100年7月8日)前取得。
4.符合以上資格條件者,得先行報考;如獲筆試錄取,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者,須於測驗當天繳驗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以利資格審查。若為100年應屆畢業生獲通知參加口試,但未能於口試前取得畢業證書者,應檢附由學校單位出具可於100年7月31日前畢業之證明文件,否則取消應試資格。
5.應考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係採事後審查,如有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如有資格不符者,取消應試資格。於測驗前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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