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日期:

101 年2 月7 日至101 年2 月16 日。

二、考試日期:

101 年4 月15 日。

三、班別及名額:

1.配電線路維護養成班 104 名(北區40 名、中區23 名、南區33 名、東區6 名、馬祖2 名)

2.配電線路施工技術養成班 60 名(北區20 名、中區20 名、南區20 名)

3.輸電線路維護養成班 17 名(北區4 名、中區9 名、南區3 名、東區1 名)

4.變電設備維護養成班 18 名(北區10 名、中區1 名、南區5 名、東區2 名)

5.電機運轉維護養成班 33 名(北區10 名、中區15 名、南區4 名、澎湖2 名、金門1 名、馬祖1 名)

6.電機維護養成班 9 名(北區8 名、中區1 名)

7.儀電運轉維護養成班 10 名(北區5 名、中區3 名、南區2 名)

8.機械運轉維護養成班 38 名(北區12 名、中區16 名、南區3 名、東區4 名、金門1 名、馬祖2 名)

9.機械維護養成班 16 名(北區14 名、中區2 名)

10.起重技術養成班 8 名(北區6 名、中區2 名)

11.電銲技術養成班 12 名(北區9 名、南區3 名)

12.化學工程養成班 7 名(北區6 名、中區1 名)

13.土木工程養成班 23 名(北區7 名、中區6 名、南區8 名、東區2 名)

14.綜合業務養成班 60 名(北區25 名、中區15 名、南區17 名、東區2 名、馬祖1 名)

以上共計415 名

四、本甄試分發單位之分區說明:

北區:包括本公司設於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市、宜蘭縣等地區之單位。

中區:包括本公司設於苗栗縣、台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等地區之單位。

南區:包括本公司設於嘉義縣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等地區之單位。

東區:包括本公司設於花蓮縣、台東縣等地區之單位。

其他:以列舉方式說明,如馬祖。

五、報名資格:

1.年齡:不限(惟已屆65 歲強制退休年齡者不予培訓進用)。

2.學歷:

(一)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畢業。高中(職)補習學校結業並經資格考試及格、士官學校結業比敘高中、高級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及格、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肄業或二專以上學校肄業,或具有大專畢業以上學歷均准予報考。

【註:本項甄試之學歷資格係高中(職)畢業人員,如經甄試錄取,不得以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其他考試及格之資格為由,要求變更身分或提高僱用等級。】

(二) 應屆畢業生報考本甄試,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暫准報名,惟於複試時須繳驗畢業證書,始合於報名資格規定。

3.兵役:

男性須服畢兵役或可於101 年9 月30 日以前服役期滿退伍。研發替代役、國防訓儲、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列管役男等仍在相關服務期限內或類似情形者,視同未服畢兵役。免役者須於101 年9 月30 日以前完成判(核)定並持有證明文件。

    其他更詳細的內容請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1 年度養成班甄試簡章,簡章連結如下:

台電養成班招考2012年簡章連結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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