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銀證券101年新進人員甄試重要時程表
試別 |
要 項 |
時 間 |
備 註 |
第 一 試 : 筆試 |
報名期間 |
101年3月26日09:00 至4月5日18:00 |
一律採網路報名,繳款期限至101年4月5日止24:00前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
入場通知書查詢 |
101年4月16日 (星期一) |
請於101年4月16日起至本院網站查詢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試注意事項;請自行由網頁列印,不另行郵寄。 |
|
測驗日期 |
101年4月21日 (星期六) |
|
|
試題與選擇題解答公告 |
101年4月23日 (星期一) |
請於101年4月23日12:00起至本院網站查詢。 |
|
試題疑義申請 |
101年4月23日12:00 至4月24日18:00 |
請至本院網站甄試專區申請,逾期及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 |
|
測驗結果查詢 |
101年5月8日 (星期二) |
請於101年5月8日09:00起至本院網站查詢,不另行郵寄。 |
|
測驗結果複查申請 |
101年5月8日09:00 至5月9日18:00 |
採網路申請,逾期或以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複查成績以1次為限。 |
|
複查結果寄發 |
101年5月14日 (星期一) |
複查結果以限時掛號寄發並輔以簡訊通知。 |
|
第 二 試 :口試 |
入場通知書查詢 |
101年5月8日 (星期二) |
請於101年5月8日起至本院網站查詢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注意事項。 |
測驗日期 |
101年5月15日晚上 (星期二) |
1.試場:台灣金融研訓院本部。 2.請依入場通知書所載時間及地點攜身分證件正本辦理報到,凡逾時經唱名3次未到者視同棄權,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
|
甄試結果查詢 |
101年5月23日 (星期三) |
請於101年5月23日起至本院網站查詢,錄取人員名單移請臺銀證券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
註: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臺銀證券及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壹、甄試類別、報考資格條件、需才地區及錄取名額:
一、本次甄試總計錄取正取2名,備取6名,有關各類別所需具備學歷、專業能力、工作經驗等資格條件如下表:
(一)第七職等:
甄試類別 (類組代碼) |
報考資格條件 |
工作內容簡述 |
工作地區 |
正取名額 |
備取名額 |
權證資訊人員 (C4301) |
※必要條件(均須具備): 1.國內外大學(含學院)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 2. 5年以上資訊系統研發經驗。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3年以上證券自營商造市系統研發經驗。 *具3年以上證券自營商即時交易系統研發經驗。 *具2年以上C++、C#資訊系統研發經驗。 *具碩士(含)以上學歷。 *具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 |
3.資料庫、伺服器、網路架構規劃管理。 4.協助辦理權證發行事項。 5.其他交辦事項。 |
台北市 |
1 |
3 |
(二)第五職等:
甄試類別 (類別代碼) |
報考資格條件 |
工作內容簡述 |
工作地區 |
正取名額 |
備取名額 |
檔案管理及一般行政人員 (C4302) |
※必要條件(均須具備): 1.國內外大學(含學院)畢業,且 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 2.已取得「證券商業務員」以上資格。 3.最近三年曾擔任公文收發或檔案管理二年以上。
◎口試得加分條件: *最近三年曾擔任公家機關或公營事業公文收發或檔案管理二年以上可取得證明者。
|
1.公文收發及檔案管理作業。 2.一般行政管理。 3.其他交辦事項 |
台北市 |
1 |
3 |
一、第一試(筆試):101年4月21日(星期六)
(一)測驗科目及時間
-
節次
測驗科目
預備
測驗時間
第 一 節
普 通 科 目
(含國文及英文)
08:30
08:40 ~ 09:40
第 二 節
綜 合 科 目
10:20
10:30 ~ 12:00
註:測驗題型及作答方式如下:
1.普通科目:國文考2題公文(簽、函各1題)、英文考2題翻譯題(中翻英、英翻中各1題),於答案卷上作答。
2.綜合科目:權證資訊人員(C4301)題型均為非選擇題,於答案卷上作答;檔案管理及一般行政人員(C4302)題型包含選擇題與非選擇題。
(二) 綜合科目範圍
-
職等
類組名稱
綜合科目範圍
七
權證資訊人員(C4301)
1.程式語言(Visual Basic 6.0)
2.資料通訊
3.資料庫應用(MS SQL Server)
五
檔案管理及一般行政人員(C4302)
1.文書處理概要
2.檔案管理概要
(三)測驗地點:集中於台北考區辦理,試場地點與配置將公告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
站,應考人可於101年4月16日(星期一)起至台灣金融研訓院/測驗證照「臺銀證券101年新進人員甄試」 (http://www.tabf.org.tw/exam)查詢測驗地點,並直接由網頁列印,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
(五)請持貼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或健保IC卡,四者擇一,其中駕照及護照需為有效期間內)入場應試;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二、第二試(口試):101年5月15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