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臺灣期貨交易所101年新進人員招募重要時程表
※第一階段甄試包含筆試及口試,由臺灣期貨交易所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辦理:
試別 |
要 項 |
時 間 |
備 註 |
第 一 階 段 : 筆 試 |
報名期間 |
101年5月8日(星期二) 09:00 至5月17日(星期四)18:00 |
一律採網路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
網路查詢測驗入場 通知書 |
101年5月28日(星期一) 09:00 |
請至甄試專區查詢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試注意事項;請自行由網頁列印,不另行郵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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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日期 |
101年6月3日(星期日)上午 |
僅設台北考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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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公告 |
101年6月4日(星期一) 12:00 |
請至甄試專區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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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疑義申請 |
101年6月4日(星期一) 12:00 至6月5日(星期二) 18:00 |
請至甄試專區申請,逾期及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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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結果查詢 |
101年6月25日(星期一) 09:00 |
請至甄試專區查詢,不另行寄發書面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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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成績複查申請 |
101年6月25日(星期一) 09:00 至6月26日(星期二) 18:00 |
請至甄試專區申請複查,逾期恕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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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發複查結果 |
101年6月28日(星期四) |
複查結果以掛號寄發並輔以手機簡訊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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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階 段 : 口 試 |
網路查詢測驗入場 通知書 |
101年6月25日(星期一) 09:00 |
請至甄試專區查詢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注意事項。 |
測驗日期 |
101年6月30日(星期六) |
1.僅設台北考區。 2.請依入場通知書所載時間及地點攜身分證件正本辦理報到,凡逾時經唱名3次未到者視同棄權,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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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查詢第一階段甄試測驗結果通知書 |
101年7月6日(星期五) 09:00 |
請至甄試專區查詢,合格人員名單移請臺灣期貨交易所辦理後續第二階段面試事宜。 |
※第二階段(面試)由臺灣期貨交易所辦理相關甄試事宜,參加此階段面試人員如未能符合
臺灣期貨交易所需求,不予錄取。
註: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臺灣期貨交易所及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貳、甄試類別、報考資格條件、筆試測驗科目及錄取名額
一、年齡、性別、兵役:不限。
二、本次甄試總計錄取11名,有關各項甄試類別所須具備之資格條件及筆試測驗科目如下表:
甄試類別 (類別代碼) |
學歷及資格條件 (所列條件均須符合) |
筆試測驗科目 (均考二科) |
國際業務人員 (C9001) |
※必要資格條件 1.學歷:國內、外大學財經相關科系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具期貨、證券、保險、銀行等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3.英語程度:具備下列任一語言測驗標準:(檢附5年以內成績單) (1)托福(IBT)達96分以上 (2)多益(TOEIC)達850分以上 |
1.一般科目: 財經專題回應與評析 (英文命題,英文作答) 2.專業科目: 期貨、選擇權理論與實務 (英文命題,英文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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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業務人員 (C9002) |
※必要資格條件 1.學歷:國內、外大學財經相關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具期貨、證券、保險、銀行等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 3.英語程度:具備下列任一語言測驗標準:(檢附5年以內成績單) (1)托福(IBT)達88分以上 (2)多益(TOEIC)達800分以上 |
1.一般科目: (1)財經專題回應與評析 (英文命題,中、英文作答均可) (2)公文(1篇函稿) 2.專業科目: 期貨、選擇權理論與實務 (英文命題,中、英文作答均可) |
註:錄取人員除符合期貨交易所管理規則第二十九條第二款所訂學、經歷資格者外,應於試用期滿前取得期貨業務員測驗合格之證明文件,如未能提出者,以試用不合格論。
期貨交易所管理規則第二十九條內容如下:
期貨交易所業務人員,除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所定各款之情事外,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經本會或本會所指定機構舉辦之期貨業務員測驗合格者。
二、具備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並曾任期貨、證券或金融機構之業務或財務部門職務二年以上者。
備註:1.上表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可委由翻譯社翻譯或自行翻譯);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驗證或公證人認證。目前若尚未經前述單位驗(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2.上表所列學歷、語言程度、工作經驗年資資格限於101年6月29日前取得。相關工作經驗年資限制,報考者如通過第一階段(筆試)後,於第一階段(口試)報到時須檢附工作經驗年資證明等文件影本:包含「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或「服務機構所開立之在職證明、離職證明」,並請服務機構加註工作部門及職務內容或其他足以證明工作經驗之書面資料。
3.應考人所繳證件資料係採事後審查;如有偽造、變造、資格不符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外,於測驗前發現者將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參、甄試方式
一、本次甄試分兩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委由台灣金融研訓院辦理筆試及口試。
(二)第二階段由臺灣期貨交易所辦理面試。
二、第一階段(筆試):均為非選擇題,命題及作答方式請參閱簡章第2頁。
三、第一階段(口試):依簡章第柒點成績計算說明,國際業務人員擇優取16名、一般業務人員擇優取32名,通知參加第一階段(口試)。口試時,國際業務人員應以英語回答,一般業務人員以中、英語回答皆可。
四、第二階段(面試):依簡章第柒點成績計算說明,國際業務人員擇優取8名、一般業務人員擇優取16名,通知參加第二階段(面試),由臺灣期貨交易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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