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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06-04 00:55
  • 中國時報
  • 【曾薏蘋/台北報導】

《法官法》將於七月上路,學者及律師依法將有機會轉任法官,與「奶嘴法官」一較高下。除依法以遴選方式轉任外,考選部也規畫為年資不足的學者及律師舉辦轉任考試,以六十分為及格,筆試不得低於五十分,及格不限名額,大幅擴大法官任用來源。

去年六月通過的《法官法》,大幅擴大法官的任用來源,曾任律師或法律學者且執行職務或任教達一定年限以上者,得遴選為法官;如律師或學者執業年限不足,但通過考試院的資格考後,經法官遴選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過半數同意後,也可擔任法官。

為了讓想轉任法官的律師及專家學者取得遴選資格,考選部規畫舉辦轉任考試,內容包括筆試、口試、著作發明審查及學經歷等四項。

根據初步規畫,筆試部分涵蓋基礎法律及專業法律,其中基礎法律科目包括《民法》、《刑法》等;專業法律則二選一,選項通常以應考者學校任職專長科目為主,例如《專利法》、《智慧財產權法》等,或是原住民關切的 《原住民基本法》等,範圍約五、六百科。

考試院官員強調,法律學者及律師通過考試並取得轉任資格,不代表就具備法官資格及公務員身分,應試者還需要與其他通過司法官考試者一起參加司法院的法官遴選。官員強調,此項設計不僅擴大法官任用來源,也讓有社會及相關實務經歷的專業人士,能有機會和只靠筆試取得法官入場門票的人一較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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