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日期
報名日期:100年7月4日~7月14日
考試日期:100年7月31日
二、甄試、報名資格
一、本次甄試合計正取266 名,有關各類別所需具備學歷、經歷等資格條件及筆試
科目如下表
甄試類別 |
進用 職等 |
學歷及資格條件 (所列條件均須符合) |
筆試科目及題型 (均考二科) |
需才地區 |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
風險管理 |
七 |
1.國內外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學位證書。 2.具下列任一經驗至少一年以上者: (1)在會計師事務所、財務顧問公司任職; (2)金融機構風險管理單位、財務操作單位或授信審查單位任職; (3)在大專院校教授風險管理課程。 以下列為口試得加分條件: *取得台灣金融研訓院「金融人員風險管理專業能力測驗」合格證明書。 *取得 FRM(Financial RiskManagement)證照。 |
1.科目一 銀行自有資本之計算與自有資本標準之國際通則( 其中50%測驗題數以英文命題;題型為非選 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含風險管理理論與實務、財務金融、統計學(其中50%測驗題數以英文命題;題型為非選擇題) |
臺北地區 (詳註 6) |
5 |
國際金融 英語組 |
七 |
1.國內外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學位證書。 2.英語程度通過相當下列任一語言 測驗標準: (1)全民英檢(GEPT)中高級初試檢定合格; (2) 托福(IBT) 達80 分或托福(CBT)200 分; (3)多益(TOEIC)達750 分; (4) 劍橋博思電腦職場英語檢測(BULATS) ALTE Level 3 以上; (5)IELTS 國際英語測試5.5。 (6) 外語能力測驗(FLPT) 筆試達240 分、面試達S∼2+。 |
1.科目一 國文、英文(各佔本 科目50%;題型為 非選擇題) 2.科目二 國際金融(題型為非選擇題) |
臺北地區 |
15 (另備取3名) |
甄試類別 |
進用 職等 |
學歷及資格條件 (所列條件均須符合) |
筆試科目及題型 (均考二科) |
需才地區 |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
國際金融 日語組 |
七 |
1.國內外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學位證書。 2.日語程度通過相當下列任一語言 測驗標準: (1) 外語能力測驗(FLPT) 筆試達240 分、面試達S∼2+; (2)日本語能力測驗(JLPT)達一級 |
1.科目一 民法及民事訴訟法 (各佔本科目50%; 題型為非選擇題) 2.科目二 票據法及強制執行法( 各佔本科目50%;題型為非選擇 題) |
臺北地區 |
5 |
法務 |
七 |
1.國內外大學法律系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 2.取得中華民國律師證書(需已完成律師職前訓練)。 |
1.科目一 民法及民事訴訟法 (各佔本科目50%; 題型為非選擇題) 2.科目二 票據法及強制執行法( 各佔本科目 50%;題型為非選擇 題) |
臺北地區 |
3 (另備取2 名) |
以下列為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英文能力,並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以上通過證明文件,該證照種類須經教育部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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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 |
七 |
1.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 2.取得中華民國會計師證書。 |
1.科目一 國文、英文(各佔本 科目50%;題型為 選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會計學[含 國際會計準則公報 (IASs)、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公報(IFRSs) 及相關解釋]、稅務 法規;題型為選擇題 及非選擇題) |
臺北地區 |
3 |
甄試類別 |
進用 職等 |
學歷及資格條件 (所列條件均須符合) |
筆試科目及題型 (均考二科) |
需才地區 |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
程式設計 人員 |
七 |
1.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 2.具程式開發相關工作經驗3 年以上。 |
1.科目一 國文、英文(各佔本科目50%;題型為 選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含程式設計[以JAVA、 SQL、.NET 語言為主]、系統分析、資料結構、資料庫應用、網路管理;題型為非選擇題) |
臺北地區 |
10 |
財富管理 業務人員 |
六 |
1.學、經歷: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並曾任銀行理財專員、理財顧問人員或從事銀行財富管理相關業務2 年以上經驗者。 2.資格證照: 已取得「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以及「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證明書,並取得至少下列3 種測驗合格證明書: (1)「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資格測驗」; (2)「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業務人員資格測驗」; (3)「證券投資分析人員測驗」; (4)「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規」; (5)「投資型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6)「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資格測驗」; (7)「結構型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 (8)CFP 國際證照。 |
1.科目一 國文、英文(各佔本科目50%;題型為選擇題) 2.科目二 理財規劃理論與實務(題型為選擇題) |
臺北地區 |
18 (另備取5名) |
桃園縣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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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苗栗縣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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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彰化、南投縣市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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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嘉義縣市、臺南市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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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屏東縣市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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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市 |
1 |
甄試類別 |
進用 職等 |
學歷及資格條件 (所列條件均須符合) |
筆試科目及題型 (均考二科) |
需才地區 |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
資訊人員 |
五 |
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 |
1.科目一: 國文、英文(各佔本科目50%;題型為選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含程式設計[以JAVA、SQL、.NET 語言為主]、系統分析、資料結構、資料庫應用、網路管理;題型為非選擇題) |
臺北地區 (須三班輪值) |
10 |
地政 |
五 |
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 證書。 |
1.科目一 國文、英文(各佔本 科目50%;題型為 選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含地政學 概要、民法概要、不 動產稅務法規;題型 為非選擇題) |
臺北地區 |
3 |
男子 籃球隊 |
五 |
1.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 2.報考者除體能狀況、品德操守及言行儀態均正常,且無不良嗜好及紀錄外,另須具備下列經歷之一者: (1)曾當選國家級代表隊隊員; (2)最近5 年曾當選高中級、或大專級最佳球員或明星級球員,有紀錄可考者; (3)在軍中服役期間,曾入選國軍培訓籃球隊隊員; (4)現役甲組球員且於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登記甲組球員身分滿5年。 |
1.科目一 國文、英文(各佔本科目50%;題型為選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題型為選擇題) |
臺北地區 |
2 |
甄試類別 |
進用 職等 |
學歷及資格條件 (所列條件均須符合) |
筆試科目及題型 (均考二科) |
需才地區 |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
一般金融 |
五 |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 |
1.科目一 國文、英文(各佔本科目50%;題型為選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題型為選擇題) |
臺北地區 |
100 (另備取30名) |
宜蘭縣市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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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市 |
25 (另備取5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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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苗栗縣市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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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彰化、南投縣市 |
10 |
||||
雲林、嘉義縣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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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
15 (另備取4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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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屏東縣市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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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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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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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地門 |
1 (另備取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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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地門 |
1 |
三、甄試方試
第一階段:筆試
第二階段:口試、術科測驗
四、簡章下載
http://botexam.tabf.org.tw/tw/ptc_100botbank/doc/afsd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