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彰化商業銀行101年新進行員甄試重要時程表
試別 |
要 項 |
時 間 |
備 註 |
第 一 試 : 筆 試 |
報名期間 |
101年4月26日(星期四)09:00 至5月10日(星期四)18:00 |
一律採網路報名作業,報名後請注意繳款期限,逾期恕不受理。 |
測驗入場通知書查詢 |
101年5月21日(星期一) |
請於甄試專區查詢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試注意事項;請自行由網頁列印,不另行郵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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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日期 |
101年5月26日(星期六)下午 |
僅設台北考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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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與選擇題 解答公告 |
101年5月28日(星期一)12:00 |
請於甄試專區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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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疑義申請 |
101年5月28日(星期一)12:00 至5月29日(星期二) 18:00 |
請於甄試專區申請,逾期或以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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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結果查詢 |
101年6月18日(星期一) 09:00 |
請於甄試專區查詢,不另行寄發書面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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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結果複查申請 |
101年6月18日(星期一) 09:00 至6月19日(星期二)18:00 |
請於甄試專區申請,逾期或以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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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查結果寄發 |
101年6月21日(星期四) |
複查結果以掛號寄發並輔以手機簡訊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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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試 : 口 試 |
第二試(口試)相關文件與應注意事項查詢 |
101年6月18日(星期一) 09:00 |
請於甄試專區查詢、下載列印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注意事項。 |
測驗日期 |
101年6月24日(星期日) |
1.僅設台北考區。 2.請依入場通知書所載時間及地點攜身分證件正本辦理報到,凡逾時經唱名3次未到者視同棄權,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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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查詢甄選結果通知書 |
101年6月29日(星期五) 09:00 |
請於甄試專區查詢,錄取人員名單移請彰化銀行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
註: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彰化銀行及本院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貳、甄試類別、報考資格條件、筆試科目、需才地區及錄取名額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年齡、性別、兵役:不限。
三、本次甄試合計正取200名,備取110名。各甄試類別所需具備學歷、工作經驗、專業證照等資格條件及筆試科目,如下表:
甄試類別 |
進用職等 |
資格條件 |
筆試科目及題型 (均考二科) |
需才地區 (類組代碼) |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
一般行員 |
五 |
※必要資格條件 學歷: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 |
1.普通科目 國文、英文(各佔本科目50%) ◎選擇題
2.綜合科目 含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票據法概要、銀行法概要 ◎選擇題 |
大臺北 地區 (C5301) |
145 (92) |
桃園地區 (C5302) |
5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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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苗栗 地區 (C5303) |
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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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屏地區 (非市區) (C5304) |
5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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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辦事員 英文組 |
七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學位證書。 2.英語程度:應通過下列任一語言測驗標準: (1)全民英檢(GEPT)中高級初試檢定合格; (2)多益(TOEIC)達750分; (3)劍橋博思電腦職場英語檢測(BULATS) ALTE Level 3以上; (4)托福(IBT)達71分或托福(CBT)197分; (5)IELTS國際英語測試5.5; (6)外語能力測驗(FLPT)筆試達240分、口試達S~2+。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銀行相關工作1年以上經驗。 |
1.普通科目 國文、英文(各佔本科目50%)
2.綜合科目 含財務管理、國際貿易學及經濟學 ◎選擇題+非選擇題 |
新竹以北地區 (C5305) |
27 |
培訓辦事員 日文組 |
七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學位證書。 2.日語程度:通過下列任一語言測驗標準 (1)日本語能力測驗(JLPT)2級或N2級以上合格; (2)外語能力測驗(FLPT)口試成績為S-2以上,且聽力、用法、字彙與閱讀合計成績在150分以上。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銀行相關工作1年以上經驗。 |
1.普通科目 國文、日文(各佔本科目50%)
2.綜合科目 含財務管理、國際貿易學及經濟學 ◎選擇題+非選擇題 |
新竹以北地區 (C5306) |
3 |
客服人員 |
五 |
※必要資格條件 學歷: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 【須配合24小時(含假日)輪班】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備客語、原住民語、台語、英語或日語之良好溝通能力或檢定證明文件。 |
1.普通科目 國文、英文(各佔本科目50%) ◎選擇題
2.綜合科目 含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票據法概要、銀行法概要 ◎選擇題 |
臺北市 (C5307) |
11 (10) |
註:1.上表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2.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可委由翻譯社翻譯或自行翻譯);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驗證或公證人驗(認)證。目前若尚未經前述單位驗(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3.上表所列畢業證書及各甄試類別須具備之專業證照資格條件限於第二試(口試)前一日(101年6月23日)以前取得。
※101年應屆畢業生得先行報考,如獲通知參加口試,口試當天須出具由學校開立可於101年7月31日以前畢業且取得畢業證書之證明,否則將取消應考資格。
4.應考人依報考類別,符合以上資格條件者,得先行報考;報考者須通過第一試(筆試)後,始得參加第二試(口試)。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者,於第二試報到時須繳驗相關證明文件(詳見本簡章第伍點第二項),核驗通過後始可應試。
5.本項甄試應試資格係採事後審查,應考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如有資格不符、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於甄試期間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甄試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6.大臺北地區包括臺北市、新北市及基隆市。
參、甄試方式
各類人員之甄試,均分二試舉行:
一、第一試(筆試):均考二科;科目內容詳請參閱第2頁至第3頁說明。
二、第二試(口試):
(一)依各甄試類組應試人員第一試(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正取與備取合計名額2倍之人數擇優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
(二)詳細測驗流程及相關注意事項請於101年5月21日(星期一)09:00起參閱本院「彰化銀行101年新進人員甄試專區(以下簡稱:甄試專區)」
(http://botexam.tabf.org.tw/tw/Ptc_101chb/)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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