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101年度新進約僱人員甄選-分發地區
甄選名額分配表
北區 |
區域/管理機構/職稱 |
約僱人員 |
合計 |
備註 |
本局工業區組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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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秘書室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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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崙工業區服務中心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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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工業區服務中心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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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音工業區服務中心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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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園工業區服務中心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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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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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鎮工業區服務中心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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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工業區服務中心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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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9 |
9 |
|
|
花東地區 |
美崙(兼和平及光華)工業區服務中心 |
1 |
1 |
|
美崙(兼和平及光華)工業區服務中心 |
1 |
1 |
服務地點為和平工業港管理小組 |
|
合計 |
2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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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 |
彰濱工業區服務中心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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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份(兼竹南及銅鑼)工業區服務中心 |
1 |
1 |
服務地點為銅鑼工業區服務中心 |
|
合計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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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中心 |
1.化驗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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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濱工業區服務中心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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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崙工業區服務中心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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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園工業區服務中心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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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科技工業區服務中心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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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操作維護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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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崙(兼和平及光華)工業區服務中心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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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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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幼獅工業區服務中心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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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雲林科技工業區服務中心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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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雄工業區服務中心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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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計 |
10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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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23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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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章下載 請點此
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101年度新進約僱人員甄選
重要日程表
試別 |
要 項 |
時 間 |
備 註 |
第 一 試 : 筆 試 |
報名期間 |
101年3月12日09:00 至3月22日18:00止 |
報名期間共計11天,採網路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
網路查詢入場通知書 |
101年4月2日(星期一) |
應考人可於101年4月2日09:00起於台灣金融研訓院(以下簡稱本院)網站查詢測驗試場位置及入場通知書,本院並輔以郵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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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日期 |
101年4月8日(星期日) |
僅設台北考區 測驗當日須攜帶身分證件正本,未帶者不得入場應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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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試題及 選擇題解答公告 |
101年4月9日(星期一) |
應考人可於101年4月9日12:00起至本院網站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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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疑義申請 |
101年4月9日12:00 至4月10日18:00 |
應考人至本院網站登錄申請,不須付費,逾期及其他方式恕不受理。 |
|
測驗結果查詢 |
101年4月30日(星期一) |
應考人可於101年4月30日09:00起於本院網站公告開放查詢,並輔以郵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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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成績複查申請 |
101年4月30日09:00 至5月1日18:00 |
採網路申請,逾期恕不受理,複查成績以1次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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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發複查結果 |
101年5月3日(星期四) |
複查結果以限時掛號寄發並輔以簡訊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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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試 : 口 試 |
網路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 |
101年4月30日(星期一) |
應考人可於101年4月30日09:00起至本院網站查詢口試測驗入場通知書、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行注意事項,測驗入場通知書並輔以郵寄通知。 |
測驗日期 |
101年5月6日(星期日) |
應考人應詳細參閱入場通知書所載各類別之時間及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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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發甄選結果通知書 |
101年5月11日(星期五) |
寄發甄選結果成績單,相關錄取人員名單將於101年5月11日09:00起公告於本院網站並移請經濟部工業局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
註: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經濟部工業局及台灣金融研訓院之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壹、辦理依據
本次甄選依據「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規定辦理,所需職務為行政服務組及環保組等共23名,經甄選合格者,再依其甄選總成績及所填志願,分發各工業區管理機構僱用之。
貳、錄取名額
-
組別
職缺
服務地區(組別代號)
正取
備取
行政服務組
約僱人員
北部地區(C1201)
9
18
花東地區(C1202)
2
4
中部地區(C1203)
2
4
環保組
化驗
約僱人員
北中南區(C1301)
5
10
操作維護
約僱人員
北中南區(C1401)
5
10
合 計
23
46
北部地區包含: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 (縣)市、新竹縣、宜蘭縣
花東地區包含:花蓮縣、台東縣
中部地區包含: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市、雲林縣
南部地區包含: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市
參、報名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符合下列甄選組別及職缺報名資格條件者,均可報考(男性須役畢或免役,或可於101年4月30日前退伍,並請檢附證明)。
-
甄選類別
資格條件
行政服務組
約僱人員
1.一般資格條件:凡中華民國國民,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持有證書者,男性須役畢。
2.特殊資格條件:無。
環保組
化驗
約僱人員
1.一般資格條件:凡中華民國國民,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持有證書者,男性須役畢。
2.特殊資格條件:必須具有下水道技術士證照(管渠系統、機電設備、處理系統之證照擇一)或乙級廢水處理等相關證照,若同時具有多項證照可作為口試評分參考。
操作維護
約僱人員
1.一般資格條件:凡中華民國國民,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持有證書者,男性須役畢。
2.特殊資格條件:必須具有下水道技術士證照(管渠系統、機電設備、處理系統之證照擇一)或乙級廢水處理等相關證照,若同時具有多項證照可作為口試評分參考。
肆、甄選方式
一、本次甄試分兩階段舉行:
-
第一試(筆試):
-
組別
筆試科目
專業科目(一)
專業科目(二)
行政服務組
1.民法概要(總則、物權、債編租賃第二章第五節)、政府採購法。以上佔70%,35題選擇題,每題2分。
2.公文寫作(佔30%)。
1.產業創新條例第九章及第十一章。
2.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
3.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
4.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
5.共50題選擇題,每題2分。
環保組
化驗
1.環保法規(下水道法、水污染防治法、廢棄物清理法、空氣污染防制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政府採購法,以上佔70%,35題選擇題,每題2分)。
2.公文寫作(佔30%)。
1.環境水質標準檢驗方法(30題選擇題,每題2分)。
2.環境水質檢驗法規(20題選擇題,每題2分)。
操作維護
1.環保法規(包括下水道法、水污染防治法、廢棄物清理法、空氣污染防制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政府採購法,以上佔70%,35題選擇題,每題2分。
2.公文寫作(佔30%)。
1.環工概論(含污水處理廠操作與維護,30題選擇題,每題2分)。
2.機電概論(20題選擇題,每題2分)。
(二)第二試(口試):詳細測驗流程及相關注意事項請於101年4月30日09:00起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
二、依應考人員第一試筆試成績順序,按各組別服務地區(單位)正取名額擇優錄取4倍之人數,通知參加第二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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