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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5月25日
發文字號:選特二字第1011500497號
附件:如文
主旨:第2次增列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27名。
依據:民國101年5月24日考試院第11屆第189次會議。
公告事項:
一、為應用人機關業務需要,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27名,連同原公告暫定需用名額(含第1次增列)313名,合計本項考試需用名額為340名(其中三等考試99名、四等考試134名、五等考試107名)。
二、本項考試各等別、類科暫定需用名額(含第1次及第2次增列)詳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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