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章下載:金融研訓院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101年新進人員甄試

重要時程表

試別

要  項

時  間

備  註

第一試:筆試

報名期間

101615(星期五)900

75(星期四)1800

一律採線上報名作業,請注意繳款期限,逾期恕不受理

網路查詢及列印測驗入場通知書

101716(星期一)

請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測驗試場位置、編號,直接由網頁查詢及列印,不另行郵寄

測驗日期

101721(星期六)

設置台北、台中及高雄等三個考區;請詳閱簡章及測驗入場通知書上所載相關測驗規範

試題與選擇題解答公告

101723(星期一) 12:00

請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

試題疑義申請

101723(星期一)1200

724(星期二)1800

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登入試題疑義申請,逾期及其它方式申請恕不受理

筆試測驗結果查詢

101813(星期一)

請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測驗結果,直接由網頁查詢及列印,不另行郵寄

筆試成績複查申請

101813(星期一)900

814(星期二)1200

採網路申請,逾期恕不受理,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

寄發複查結果

101816(星期四)

複查結果以掛號寄發並輔以手機簡訊通知

網路查詢及列印測驗入場通知書

101813(星期一)

請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注意事項

測驗日期

101819(星期日)

僅設台北考區;請詳細參閱入場通知書所載各類別之時間及地點辦理報到,凡逾時經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請攜帶身分證件應試,未攜帶者不得入場

錄取名單公告

101824(星期五)

請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相關錄取人員名單移請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註: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壹、甄試類別、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錄取名額

一、各類別工作內容、工作地點、錄取名額如下表(各類組錄取名額相互間不得流用)

()3職等人員【一】: 第2職等本薪3級起支(36,810元)

甄試類別

(類別代碼)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

錄取名額

(備取名額)

法務人員

(C9701)

1.撰寫民、刑事、行政爭議法律意見及公司法等相關法律事務。

2.商標專利及著作權之申請及維護相關業務及辦理TIPS業務。

3.契約審查及採購審查業務(採購查核工作及綠能採購事項)。

4.檢舉損害商譽業務及民、刑事、行政訴訟案件處理。

5.民、刑事、行政訴訟確定後強制執行業務。

6.個人資料保護業務及其他一般法律行政業務。

全台

1

(3)

國際貿易人員

(C9702)

國際貿易實務操作、進出口業務處理、經銷商協商與履約管理、開拓菸酒銷售市場等

全台

1

(3)

生產技術研發人員(化工類)

(C9703)

菸、酒、啤酒及生技類產品之研發與生產管理製程管控

全台

4

(4)

生產技術研發人員(農化食品類)

(C9704)

菸、酒、啤酒及生技類產品等新商品評估、開發與專案管理

全台

1

(3)

電子電機人員

(C9705)

1.電氣工程設計

2.電機、機器設備儀表控制系統設計規劃與維護

全台

2

(3)

合計

9



()3職等人員【二】:第3職等年功薪2級起支(50,575元)

甄試類別

(類別代碼)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

錄取名額

建築人員

(C9801)

土地開發可行性評估、都市計畫變更、營運管理、建築規劃設計審查等相關業務

全台

2

(3)

合計

2











二、各類別所需具備報名資格、測驗科目、工作經驗條件如下表:

()3職等人員【一】:(無工作經驗限制)

甄試類別

報名資格

測驗科目與

佔第一試(筆試)成績比例

法務人員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學院)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者

1.英文10%

2.專業科目1民法、刑法40%

3.專業科目2民事訴訟法及公司法30%

4.專業科目3行政程序法及行政執行法20%

國際貿易人員

1.英文10%

2.專業科目1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30%

3.專業科目2商用英文30%

4.專業科目3國際行銷30%

生產技術研發人員(化工類)

1.英文10%

2.專業科目1分析化學(含儀器分析)30%

3.專業科目2普通化學30%

4.專業科目3單元操作30%

生產技術研發人員(農化食品類)

1.英文10%

2.專業科目1生物化學(含微生物學)40%

3.專業科目2普通化學(含分析化學)30%

4.專業科目3儀器分析20%

電子電機人員

1.英文10%

2.專業科目1電力系統(含電路學)30%

3.專業科目2自動控制30%

4.專業科目3電子學30%

()3職等人員【二】:

甄試類別

報名資格(均須符合)

測驗科目與

佔第一試(筆試)成績比例

建築人員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學位證書者。

 

2.工作經驗【以下擇一即可】:

(1)曾任公務機關或國營事業機構(含已民營化)土地開發、BOT或都市更新工作4年以上。

(2)曾在土地開發顧問公司、建築師事務所或建設公司土地開發相關經驗4年以上。

(3)曾任以上12款所列條件之服務機構工作資歷合計4年以上。

1.英文10%

2.專業科目1建築結構、構造與估價30%

3.專業科目2:營建法規與實務30%

4.專業科3建築計畫與設計30%



【請注意】

1.上表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2.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可委由翻譯社翻譯或自行翻譯);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驗證或公證人認證。目前若尚未經前述單位驗()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3.以上所列畢業證書及各類組需具備之畢業證書、工作經驗等資格條件限於第二試前一日(101818)前取得

4.應考人依報考類別,符合以上資格條件者,得先行報考;報考者須通過第一試(筆試)後,始得參加第二試(口試)。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者,於第二試(口試)報到時須繳驗相關證明文件

5.本項甄試應試資格係採報名後審查,應考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如有資格不符、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於甄試期間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甄試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二、其他共同資格條件:

()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性別:不拘。

()年齡:不限。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規則及人事規章相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ㄧ者,將不予進用:

1.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

4.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5.依本公司「專案精簡人員處理要點」辦理優惠離退者。

四、甄試方式:採以下兩階段進行:

()第一試(筆試)

1.英文佔第一試(筆試)成績10%題型為四選一單選題。

2.專業科目測驗內容及佔第一試(筆試)成績比例請參閱簡章第3頁說明,題型為非選擇題(依各類組應試內容而不同,可能為問答題、申論題、計算題等)

()第二試(口試):依第一試(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各類組錄取名額3倍人數(不足5人以5人計)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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