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唐鎮宇╱台北報導】 2013/4/19
公務員考試將有重大變革!考選部在考試院會昨提報《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未來直轄市不再舉辦地方特考,其職缺併入高普考與初考一併招考;地方特考則改為直轄市以外的地方政府舉辦。未來高普初考綁約規劃由一年增加到三年,地方特考則維持目前六年。至於是否要再增加一次高普初考,考選部表示不排除。
考選部主任祕書林光基解釋,此次變革是以「興利」的角度出發,過去兩年地方特考名額有五成以上都是直轄市缺額,且五都改制後的公務員職等、薪水與中央機關接近,才規劃將直轄市缺額併入高普初考中。
作弊者禁考5年
高普初考目前綁約一年,但地方特考卻長達六年,考選部考量兩者差異大,加上過去高普初考上榜者,任用未滿三年就轉調比率高達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嚴重影響用人機關人事安定,因此規劃高普初考綁約延長為三年。
昨《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也通過多項鼓勵婚育措施,包括正取上榜者若需養育三歲以下子女,最長可保留錄取資格三年;若通過筆試測驗,但因懷孕或生產前後無法參加體能測驗者,筆試成績可保留至下次同類科考試。
除了利多外也新增多項限制,包括未來參加公務員任用考試者作弊,五年內不得參加考試院舉辦或委辦的各項考試;正取考上、尚未訓練者若要進修碩、博士,原保留資格年限分別為三年、五年,一律縮短為兩年。過去若因典試或試務疏失,導致不應錄取但卻上榜者,未來將可撤銷錄取資格。
高考一級十職等
另外高考一級考試報考資格除博士學歷以上外,新增需具備專攻相關學科有關工作三年以上且成績優良者才可報考;《公務人員任用法》也配合修正,將高考一級由九職等任用改為十職等,薪水可從五萬八千二百元增加到六萬九千元,但第一年不得擔任主管職。
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教授陳金貴認為,高普初考與地特同職等薪水差異不大,但直轄市生活費用高,可能讓公務員流動率變很高,所以還是留不住人。
改考兩次機會多
公職補教業者、TKB百官網協理王元賢說,若高普初考能每年變成兩次考試,考生「先求有再求好」的機會變多,確實對考生較有利。
目前正準備考試的台北考生陳乃文說,直轄市變成和全國一起分發,若想要在故鄉工作,得和全國考生一起競爭,實在不公平;吳姓考生說,綁約年限增加,考生犧牲程度大,薪水也應該多一點。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