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資格:
一、年齡:不限。(惟已屆65歲限齡退休人員不予進用)
二、學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畢業。高中(職)補習學校結業並經資格考試及格、士官學校結業比敘高中、高級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及格、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肄業或二專以上學校肄業,或具有大專畢業以上學歷均准予報考。
另,本項甄試之學歷資格係高中(職)畢業人員,如經甄試錄取,不得以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其他考試及格之資格為由,要求變更職(工)身分或提高僱用等級。
三、應屆畢業生報考本甄試,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暫准報名,惟於複試時須繳畢業證書,始合於報名資格規定。
四、體格標準:
(一) 報考各班別均須符合下列標準:無心臟病(無法勝任日常工作者)、精神疾病(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者)、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或不堪勞動達無法勝任工作之情形等。
(二)報考「電機運轉維護養成班」、「電機維護養成班」、「機械運轉維護養成班」、「機械維護養成班」、「起重技術養成班」、「電銲技術養成班」、「化學工程養成班」人員,除第(一)項外,另須無白內障、白血球偏低或偏高(每一立方毫米不得小於3,500 或大於14,000)之情形。
(三)其他:於複試時應通過體能測驗與現場測驗。
四、兵役:男性須服畢兵役或可於規定日期前服役期滿退伍。免役者須於規定日期前以前完成判(核)定並持有證明文件。
五、技術士證照:(無證照者亦可報考)
※詳細證照種類及計分標準,請參閱正式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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